汽车常识: 抵押车被偷卖方不承认怎么处理

2021-01-01 06:27:42

如今汽车已经成为人们生活的必须品了,而且现在汽车在我国的保有量也是非常庞大的,那么自然现在对于汽车当中的一些知识点也成为了一大热门,那么今天小编就来给大家针对 抵押车被偷卖方不承认怎么处理 来进行一个介绍以便大家能够更了解到汽车相关的一些知识。

  1、抵押车被偷了,当事人应当及时办理报案手续,务必保留事故现场,并在24小时内报警。2、在案件发生地的市级报刊刊登寻车启事,保存当期报纸,到车辆管理部门开具未破案证明。3、在汽车被盗三个月仍未找回时,看自己是否购买车辆盗抢险,若有,则可以申请由保险公司承担。

处理流程:
1、及时办理报案手续务必保留事故现场,并在24小时内向公安刑侦部门(110)报案。
2、在案件发生地的市级报刊刊登寻车启事,保存当期报纸,到车辆管理部门开具未破案证明。
3、在汽车被盗三个月仍未找回时,看自己是否购买汽车盗抢险,如果没有则只能自己承担损失,如果已投保盗抢险,则可以申请由保险公司承担。
4、提供相关材料 保险单正本、出险通知单、损失清单、车钥匙、行驶证及副卡原件、驾驶证复印件、购车原始发票、附加费凭证、登报寻车启事、停车场证明、停车费收据正本、权益转让书、公安报案受理单、公安刑侦部门3个月未破案证明、车辆管理部门封档证明(或失窃车辆牌证注销登记表)和养路费报停证明。
5、估算损失。在抵押车被盗抢3个月之内找回的车辆归被保险人,保险公司按实际修复费用进行赔偿,当全车被盗3个月仍未找回时,保险公司根据条款规定,按车辆出险当时的实际价值(即该车出险当时的新车购置价减去该车已使用年限的折旧额)赔偿,并进行20%的绝对免赔率。

(图/文/摄: 罗婷1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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